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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 高等教育 关于公布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入选项目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入选项目的通知苏教研﹝2016﹞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6〕1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省教育厅审定,确定了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入选项目,现予公布(详见附件),并就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过程管理。省教育厅将在做好宏观指导的同时,重点加强对省资助类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不定期开展调研或抽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推动不力、管理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项目主持人,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约谈、通报、撤销立项、收回资助经费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实施的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制订本单位管理制度,落实相应配套经费,切实履行具体管理责任,做好各类项目管理工作。二、强化绩效考核。承担创新工程相关项目的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尽快启动项目研究,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完成。省教育厅将把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成果等作为确定下一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限额的主要参考依据。今后,省教育厅将在全面总结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凝炼内涵,突出重点,推进项目优化转型,改变项目资助方式,由“立项-资助-验收”逐步转变为“立项-验收-奖补”模式,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三、促进成果共享。各单位要及时将项目完成汇总情况及省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研究成果及时报送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项目研究成果同时要通过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江苏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待建)等实现共享,充分展示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实施成效,彰显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品牌,突出引领示范效应,推动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项目实施中有何情况,可与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刘天宇,电话:83335150;南军锋,电话:83335153。

    附件:1. 201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名单

      2. 2016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名单        

          3. 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名单

          4. 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学术交流项目名单     

          5. 2016年度长三角合作项目名单     

          6. 2016年度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名单    

          7. 2016年度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名单     

          8. 201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认定名单 

 

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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